最新公告:
contact us
产品规格: | 不限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
包装说明: | 无 |
产品数量: | 9999.00 |
价格说明: | 价格:面议 |
在线留言 |
材料名称
标明比例尺寸的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及设备安装平面图 原件| 2 申请人自备 加盖公章
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加盖公章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 (2)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4)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 (5)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6)物料采购制度; (7)留样制度; (8)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9)销售登记制度; (10)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 (11)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原件| 2 申请人自备 (1)消毒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 (2)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4)设备采购和维护制度; (5)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6)物料采购制度; (7)留样制度; (8)原材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 (9)销售登记制度; (10)产品投诉与处理制度; (11)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加盖公章
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件| 2 申请人自备 加盖公章
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 (2)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 (3)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大包装产品若为须经过许可的消毒产品,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2 申请人自备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2 申请人自备 下载
从业人员名单及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工商营业执照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拟生产产品目录(每个消毒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年内的符合标准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生产场地明(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受理条件
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
实施机关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会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设定依据
(一)《*病防治法》(2004年令*17号发布)*二十九条*三款。
(二)《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2008年四川省*十一届人大会*六次会议通过)*九条、*十条。
(三)《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令*27号发布)*二十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十四条、*二十二条*三项、*二十三条。
办理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二)生产地址、许可项目没有发生改变。
(三)生产工艺流程、车间布局、卫生设施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申报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生产场地明(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六)产品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
(七)一年内符合标准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九)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评价报告。
(十)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内容应包含4年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企业的整改情况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的总体意见)。
(备注:提交的纸质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系原件复印”,按次序装订,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版。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尚未取得公章的单位或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和办事人员复印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加盖复验合格
运行流程
集中受理窗口申请0天→行政审批科审核3天→委托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组织现场踏勘8天→支队长签字1天→行政审批科长签字1天→行政审批科出具书面意见1天→申请人取件
检测报告要求
生产企业应提供1年内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由经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
(一)卫生用品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 生产车间环境:
(1)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无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生产车间工作台表面、车间空气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2. 紫外线灯强度:采用紫外线对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 消毒效果验证:自备消毒器对生产的消毒产品进行消毒处理的生产企业。
4. 生产用水: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和抗(抑)菌制剂的生产用水按照《*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生产用水还应做无菌试验。
(二)消毒剂生产企业检验项目
1. 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工作台表面菌落总数。
2. 紫外线灯强度:采用紫外线进行车间空气消毒的生产企业。
3. 生产用水:剂、皮肤粘膜消毒剂的生产用水按照《*药典》二部纯化水检测全项目。
四、消毒产品分装生产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保证其生产的半成品符合相关卫生质量标准的承诺书;
(二)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与分装生产企业的合同协议书;
(三)大包装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大包装产品若为须经过许可的消毒产品,还应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http://cuilaona.b2b168.com